让品质有保证,让生活更美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环境保护法》及商务部、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企业绿色采购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特征,制定可执行的绿色采购标准,撬动上游供应商减少排污,提高生产工艺水平,降低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提高资源效率,实现产业链的绿色升级。
第二条 本指南所称绿色采购,是指房地产企业在采购活动中,推广绿色低碳理念,充分考虑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安全健康、循环低碳和回收促进,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健康等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原材料、产品和服务的行为。
本指南所称绿色供应链,是指将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理念贯穿于房地产企业从设计到原材料采购、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交付和报废处理的全过程,使企业的经济活动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上下游供应关系。
第二章 采购原则
第三条 中国房地产行业绿色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兼顾,充分考虑行业发展阶段、建立可实践的房地产绿色采购标准。优先采购环境友好、节能低耗和易于资源综合利用的原材料、产品和服务,兼顾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二)打造绿色供应链,建立透明公平的绿色评估体系和标准。房地产企业应不断完善采购标准和制度,综合考虑产品设计、采购、生产、包装、物流、销售、服务、回收和再利用等多个环节的节能环保因素,与上下游企业共同践行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社会责任,打造绿色供应链。
第四条 根据房地产行业特性和采购模式,制订可行的绿色采购方案并适时调整。经“中国房地产行业绿色供应链推进委员会”评审通过的绿色采购标准,加盟开发商须严格遵守并实施。
绿色采购方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绿色采购目标、标准;
(二)绿色采购流程;
(三)绿色供应商筛选、认定的条件和程序;
(四)绿色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检验和争议处理机制;
(五)绿色采购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频次等;
(六)绿色采购绩效的评价;
(七)实施产品下架、召回和追溯制度;
(八)实施绿色采购的其他有关内容。
第五条 房地产企业应完善采购流程,主动参与供应商的产品研发、制造过程,引导供应商通过价值分析等方法减少各种原辅和包装材料用量、用更环保的材料替代、避免或者减少环境污染。
第三章 采购品类划分
第六条 房地产企业根据产品打造特征,将采购品类划分为环境影响类、可持续资源类、人居健康类:
(一)环境影响类: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工业排放的产品,如钢材、水泥、玻璃、铝合金等;
(二)可持续资源类:原材料过度开采会导致资源匮乏的产品,如木材、水资源等;
(三)人居健康类: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对终端消费者造成人身健康危害的品类,如地板、墙纸、胶黏剂等。
对以上三大类产品,应分品类制定绿色采购方案、实施细则,鼓励房地产企业采购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或者国家认可的其他认证的节能环保产品,在开放过程中使用更环保的原材料,采用清洁生产工艺,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优于相应的排放标准;对应采购标准应以环境规范、国家标准为主,同时视房地产企业的发展阶段,制定更高的分级自愿性的行业标准。
第四章 选择供应商
第七条 房地产企业结合行业特点,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制定绿色供应商筛选和认定条件,并通过多种途径公开筛选和认定条件。
第八条 根据各行业发展阶段及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现状,在绿色采购方案中,对绿色供应商的选择制定弹性应用机制。
第九条 优先选择具备以下条件的供应商:
(一)根据中国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印发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及地方关于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被环境保护部门评定为环保诚信企业或者环保良好企业的;
(二)在污染物排放符合法定要求的基础上,自愿与环境保护部门签订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的协议,并取得协议约定的减排效果的;
(三)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评估验收的;
(四)自愿申请并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
(五)因环境保护工作突出,受到国家或者地方有关部门表彰的;
(六)采用的工艺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目录的;
(七)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相关行业准入条件的;
(八)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环境信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的;
(九)自愿申请加入“中国房地产行业绿色供应链行动”,并承诺符合行业自愿性采购标准的。
第十条 应建立绿色供应链审核、申诉、处理流程。
第十一条 房地产企业应在采购合同中,纳入绿色供应链相关合约内容,针对绿色供应链的执行情况提出奖惩条款。
第十二条 房地产企业逐步建立供应商绩效监控体系,对供应商在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企业社会责任及可持续发展方面进行监督。与行业绿色采购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实现对接共享。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文自2016年6月5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承诺加入“中国房地产行业绿色供应链行动”的房地产企业,其采购行为应参照适用本指南。
第十五条 中国房地产行业绿色供应链工作小组参照本指南,制定分品类采购方案和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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