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箱  
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 当前位置:
广告位
住建部通知:防止市场大起大落丨多地房地产政策持续释压
来源:央视新闻、住建部官方网站及腾讯平台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2-28 | 2747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科学编制2024年、2025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各地要科学编制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根据人口变化确定住房需求,根据住房需求科学安排土地供应、引导配置金融资源,实现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钱,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结构合理,防止市场大起大落。


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是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的重要抓手。各城市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准确研判住房需求,完善“保障+市场”的住房供应体系,以政府为主保障工薪收入群体刚性住房需求,以市场为主满足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科学编制2024年、2025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
按照要求,住房发展年度计划要明确年度各类住房及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区位,测算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保障性住房要进一步明确供应套数和户型结构。要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住房保障轮候时间等纳入目标管理。2024年4月30日前、2025年3月31日前,各城市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当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有关情况。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


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重要作用

  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是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的重要抓手。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实施工作的重要性,科学编制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根据人口变化确定住房需求,根据住房需求科学安排土地供应、引导配置金融资源,实现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钱,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结构合理,防止市场大起大落。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编制2024年、2025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

  各城市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准确研判住房需求,完善“保障+市场”的住房供应体系,以政府为主保障工薪收入群体刚性住房需求,以市场为主满足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科学编制2024年、2025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

  住房发展年度计划要明确年度各类住房及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区位,测算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保障性住房要进一步明确供应套数和户型结构。要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住房保障轮候时间等纳入目标管理。

  2024年4月30日前、2025年3月31日前,各城市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当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有关情况。

  (二)提前谋划2026—2030年住房发展规划。

  各城市要统筹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变化、产业布局、住房供需等方面情况,结合存量住房和存量土地等潜在供应情况,提前谋划2026—2030年住房发展规划。

  住房发展规划要立足当地实际,明确住房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要将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住房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科学确定保障性住房发展目标。

  各省、自治区要提前谋划本行政区域2026—2030年住房发展规划,并指导各城市做好规划编制工作。2026年3月31日前,各地要向社会公布2026—2030年住房发展规划。规划实施期间,各城市要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当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有关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做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有机衔接。

  (二)各省和自治区住房发展规划、各城市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实施,并报上一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大城市将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同步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

  (三)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各地要将有关规划计划实施情况和“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运行情况报上一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大城市将有关情况同步报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适时组织对有关情况开展评估。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石家庄、太原、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南京、无锡、常州、苏州、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南宁、成都、贵阳、昆明、西安、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同进,多地房地产及其关联产业政策继续释压。

1、北京发布征求意见稿:拟将住房租金、押金纳入监管

2月27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对《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规定住房租赁企业收取的押金由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设的第三方押金托管账户托管;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租金数额超过三个月租金的,对超过三个月租金以外的部分实施监管,按月将租金划转至住房租赁企业账户。此外,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向承租人提供查询渠道,承租人可通过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编号等信息查询本人在押金托管、租金监管账户内金额。

2、广东惠州:调整境外人士住宅限购政策,一手房限购5套,二手房买卖不限购

据报道,有记者从惠州市房产局相关人士处获悉,目前惠州市针对境外人士的住宅限购政策已有所调整,即境外人士在惠州购买一手房网签限购套数为5套,二手房买卖不限购。前述人士进一步表示,“上面此前已有文件,惠州只是参照执行。同时一手房网签暂时是5套,如果有特殊原因,可以申请。但国家还是执行‘房住不炒’政策。”

3、绍兴: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最高上调至100万元

2月26日,“绍兴发布”微信公众号披露,近日,浙江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安居优居的通知》。其中提出,化贷款最高额度,上调嵊州、新昌两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将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统一上调为单职工家庭70万元、双职工家庭100万元。在保持新就业大学生、多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的购房刚性需求,对新市民(非绍兴籍或户籍转入绍兴未满3年的)、青年人(年龄未满35周岁的)在绍兴市范围内新购买自住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首套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给予额度上浮20%的支持,但不得超过最高额度的120%。

4、济南: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可获1万元消费券

2月27日,济南市住建局发布2024年济南市“置业送消费券”活动实施规则。2024年3月1日~31日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不包含商业、车位、储藏室等其他业态)且在济南市房地产信息系统前5000名签订网签合同的消费者(不含单位)可获得消费券。本次消费券使用范围为“建行生活APP”内商超百货、家具家电、餐饮娱乐、住宿等全品类业态,总价值1万元(消费金额大于等于消费券面额即可核销使用),面额搭配分为5个种类(A、B、C、D、E),符合派券条件的消费者可任选其一。

5、陕西:首批房地产“白名单”推送商业银行114个项目

2月23日下午,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全省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视频调度会议,进一步安排调度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推动各项措施加快落地见效,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截至2月23日,全省11个市(区)均建立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提出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首批“白名单”并推送商业银行,共涉及114个项目,目前,已有多个“白名单”项目获得银行融资和授信。

6、荆州:出台16条房产新政,鼓励银行为“白名单”企业提供开发贷款 

2月26日,据“荆州住建”微信公众号披露,近日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荆州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从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和助企纾困两个方面,提出16条政策措施。其中,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的措施有5条,包括实行房款契税补贴、降低个贷首付比例和利率、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化财税减免政策、全面推进“带押过户”。此外,助企纾困的政策措施有11条,其中,鼓励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对“白名单”内的企业提供开发贷,地方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大力支持“白名单”内企业开发贷需求。

7、北京:出台房地产广告发布指引,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等承诺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北京市房地产广告发布指引》、《北京市金融投资理财类广告发布指引》的通知。其中,《北京市房地产广告发布指引》分为适用范围、发布要求、负面清单、不适用的情形4部分内容。其中明确10项禁止在房地产广告中出现的内容,包括不得含有"房价年增长XX%以上""年租金高于该地段平均水平XX%""投资收益保持在XX%以上"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内容;不得含有“XX分钟到达某地标建筑”等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的内容;不得含有“买房能落户”等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事项的承诺。


(本文来源:央视新闻、住建部官方网站及腾讯平台)



品味源自内心,

科技助力品质,

品牌绽放光华;

让品质有保证,

让生活更美好!

Top10门窗企业
  • 暂无相关记录!
信公众号